我国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根据您的情况在您对拆迁和规划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宅基地内盖房的,至于维权,建议您先去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一下,实在无果的话再去找律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