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限定执法人员着装进入娱乐场所属于违法行为,则谈不上违法;但各执法机关会有相应的着装规定与要求,如果规定中明其不充许则属于违规行为。关于执法人员着装规定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进一步严肃执法人员队容风纪,塑造良好的队伍整体形象,促进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执法人员队容风纪暂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执法人员着装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执法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着制服,各种标志佩带齐全。
2、执法人员外出执勤和办理执法业务期间,必须戴帽子;在办公场所或到我局内部各单位办理公务期间可以不戴帽子。
3、季节性制服、便服和制服不准混穿,着制服必须穿、系配发的蓝色衬衣、领带。
4、统一换装时间,具体时间由各局属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5、执法人员到外单位参加涉及执法业务的会议及办理相关公务时必须着制服;办理非执法业务公务期间不得着制服。
6、抽调指挥部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着制服,但在办理入户做工作等不便于着制服的工作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着便装。
7、内勤岗位协管员在办公室和协助参与执法工作期间必须着制服;驾驶员岗位协管员可以着便装;食堂协管员或协管员、执法人员在食堂帮助工作期间严禁着制服。
8、怀孕五个月以上无法穿着配发制服的,可以不着制服。
9、严禁着制服进入饭店、发廊、等娱乐休闲场所进行消费、娱乐。
10、办理私人事务时严禁着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