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那财政补助收入核算过程有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财政补助收入核算过程:
1.实行国库统一收付制度,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事业单位对于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应于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
(1)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借:事业支出贷:应付工资借:应付工资贷:财政补助收入(2)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材料、服务的款项:借:材料事业支出贷:财政补助收入(3)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借:事业支出贷:财政补助收入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
2.实行国库统一收付制度,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行政事业单位应于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账务处理如下:事业单位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1)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补助收入(2)事业单位购买物品、服务等支用额度时借:事业支出、材料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属于购入固定资产的借:固定资产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