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分为月最低工资和小时最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适用于月最低工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适用于小时最低工资。从2018年4月1日起,上海底薪的最新标准如下:
1、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420元。
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元小时。另外,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