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高速公路,简单地讲是专供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能极大地提高车辆的行驶效率,增进交通便利。高速公路是我国整体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已经突破13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一。由于高速公路是专门为车辆高速通行而设计的道路,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具体来说,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有以下几类:一是,行人。行人是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实践中,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常引发交通事故。一些高速公路沿线,曾出现有人在高速公路上铺洒稻谷供车辆碾压以脱谷;翻越高速公路的围栏等,这些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不仅容易造成行人自身的人身危险,而且影响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使车辆非正常减速或停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二是,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是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的交通工具。在最高限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等方面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也属于这里的非机动车。三是,拖拉机。拖拉机是靠动力车头拖挂车身的农用车辆。四是,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是各种专用机械车辆,如压路机、推土机、铲土机、铰伴机和各种吊车等专用车辆。五是,铰接式客车。铰接式客车是一种车身较长,车体分为两部分,靠铰接方式(挂勾式)连接前后车体的客车。六是,全挂拖斗车。全挂拖斗车在制动时,后车容易侧向移动,行驶中挂车摆幅较大,容易影响其他车辆安全。七是,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前述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本身就不具备驶入高速公路的条件,一旦驶入高速公路与具有高速行驶速度的车辆混和行驶,会造成新的车辆堵塞问题,不仅影响具有高速行驶速度的车辆行驶,也会影响高速公路的通行安全。 因此,针对高速公路的特殊性质,法律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