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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孕妇可以买生育保险吗,具体什么政策

帮助5人 4w浏览 匿名 2020-04-30 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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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未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补缴,对于因为是单位过错导致社保部门不能报销,单位应按照社保部门应缴纳的比例承担费用。如果单位拒绝可以起诉。
    对于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可以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保护条例,通过单位进行生育费用的报销和生育期间基本工资的补偿。目前知道生育期间基本工资的补偿,就是产假期间基本工资是可以的,这也就同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不过对于单位生育费用的报销目前操作有点难,但是有法可依。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
    全文
    9 20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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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失业孕妇有生育津贴吗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在失业期间分娩的女失业人员,凭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职工失业保险手册》等资料,分娩后3个月内到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填写申请表,经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送市就业局核准后领取。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本人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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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对债权提出异议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破产清算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启动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由破产债务人或者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的股东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
其次,接受法院的受理。
当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之后,会作出一份正式的书面裁定,同时在裁定中指定破产管理人。
法院还需要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且通过公告的形式告知可能存在的其他债权人。
第三步,债权人在收到法院裁定后,必须及时地申报其所拥有的债权。
接下来,法院将会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
然后,进入到重整或者和解阶段。
重整是指对债务人进行重组,以期让债务人能够继续运营下去。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可以适当延长债权的期限,而债务人在重组成功后,若经营状况有所改善,便有能力重新偿还债务。
最后,如果债务人无法实现重整,亦或是无法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那么法院就会宣布债务人破产。
在宣告破产之后,破产管理人将负责处理债务人的资产,并根据分配方案将这些资产分配给债权人,用以清偿部分债务。
当债务人已经没有任何资产可以用来分配时,法院会做出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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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网络犯罪资金的流转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提供账户用以接收赃款。
这是赃款在金融界内部流动的最初阶段,犯罪嫌疑人会首先在外资银行或者本地银行开设一个账户,随后将不义之财转出至境外或者以开具票据等形式加以利用。
2.协助将财物转变成为可流通的货币、金融票据以及有价证券。
仅需确信该财物属于前述犯罪所得,行为人便可以采用质押、抵押或者买卖等方式与财物持有者进行交易,将其转化为现金或金融票据,进而构成此项罪名。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手段协助资金转移。
即便是将非法资金混入合法现金中,借助银行支票或者其他手段使这部分资金以合法形式呈现出来,以便用于创办公司、企业,从而让非法资金具备流动性并从中获利。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以其他方式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将犯罪收入隐藏在各类交通工具中,携带出境后兑换为外币或购置财产,或者以国外亲属名义存入国外银行,最后再返回国内;
开设宾馆、洗浴中心、歌舞厅等服务业以及日常现金使用量较大的行业,将非法获取的收入融入合法收入之中;
用现金购买不动产等资产后予以出售;
以高昂价格购买低质量商品甚至废料等物品,将款项寄往异地或异国的同伙,借此将钱款转移出去,实现赃款的合法化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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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孕妇生育险怎么办
依据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女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并且结婚、生育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报销相关的生育费用。用人单位破产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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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解雇怀孕员工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情形下,遭辞退的孕产妇女有权利向公司提出以下赔偿要求:
首先,由于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所引发的赔偿金,其价值将等于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其次,她还可以要求支付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间的全额工资待遇,或者说所谓的“三期”薪资;
再者,工资与加班费应当同时发放,不得拖欠或克扣;
最后,关于经济补偿方面,根据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来计算;
而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情况,则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若该名员工在哺乳期内遭到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每满一年都可以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至于其他的经济补偿以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权益,均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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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对盗窃罪的定罪量刑具体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处所述之"数额较大",即为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者;
3.对于犯罪情节较为严重者,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处所述之"情节严重",主要包括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
而"数额巨大",则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者;
4.对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处所述之"情节特别严重",主要包括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而"数额特别巨大",则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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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失业孕妇有生育津贴吗
成都失业孕妇符合条件且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通过之后,可一次性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金。但必须同时满足“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没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这三个条件,并且必须是女性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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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怀孕了会被判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对于已怀孕妇女实施盗窃的行为,应当采取如下处罚措施:
若其所涉及到的公私财产盗窃金额达到较大程度,则将构成盗窃犯罪。
在此情况下,通常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罚以罚金或单罚;
而当盗窃金额达到巨大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时,则应判处被告人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不等,并结合实际情况处予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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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家属精神抚慰金具体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交通事故的案件中,如果受害者或已故者的近亲承受了严重的精神伤害,那么他们有权向法院申请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一点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确立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决议》予以明确规定的。
精神损害的具体赔偿金额则应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和确认:
第一,加害人的错误程度如何,当然,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其次,加害行为的手段、场景、以及实施方式等具体细节;
第三,侵权行为所导致的实际结果;
第四,加害人从中获得的利益状况;
第五,加害人承担责任的经济实力;
最后,受诉法院所在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平。
此外,若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所规定,则应适用这些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然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并不能被转让或继承。
但是,如果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形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上述限制将不适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
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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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生育保险产假为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是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各省市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延长生育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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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出车祸怎么赔偿孕妇?
孕妇出车祸的赔偿按照孕妇的实际责任认定进行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住院的伙食费用,营养费用还有其他的鉴定为伤残之后需要支付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和伤残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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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行政赔偿责任的免除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国家赔偿法所涵盖的赔偿范围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在执法过程中违法拘留,或者采用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其次是采用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手段方式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第三种情况是使用殴打等暴力行为,以及指使他人实行暴力行为,导致公民身体受到伤害甚至丧生;
再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导致公民身体受伤或死亡也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
此外,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也是国家赔偿的对象之一;
最后,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违法征收、征用财产,都可能引发国家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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