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劳动仲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其实每一个地方的仲裁委员会都会向劳动者提供关于需要什么材料的清单,劳动者可以亲自去各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拿,因为地域的关系,每个地方缴纳材料可能有所区别。在这里我给大家说一下简要的材料。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加一份提交)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6、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7、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原件1份
8、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
9、被申请人工商信息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10、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仲裁申请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