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力,罚款行为属不合法的。但是目前水公司一般都是以违约的名义收取违约金的。具体要看你朋友和水公司签订的合同上的违约处罚条款决定。私自接水肯定是违法的。如果违约条款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定金罚则的,这1万元完全可以拒绝支付。自来水属于商品,其所有权属于自来水公司。如果你私自接水的数额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1000元)则涉嫌盗窃罪。偷水、偷电的性质都是一样的,在司法实践中都是定盗窃罪。扩展资料:偷水行为是违反《城市供水条例》的,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该《条例》是对于城市供水水源、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城市供水经营、城市供水设施维护,以及违反条例所应受的处罚等的详细说明。此条例于1994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发布,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
(二)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四)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五)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七)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