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愿意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1、起诉离婚需要:
(1)提交诉状一式二份(如果不涉及复杂的财产纠纷,可以百度一份修改一下);
(2)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3)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证明;
(4)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证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5)诉讼费用若干,不请律师原则上不超过两百元;
(6)其他相关材料。
2、法院传不到对方:(1)如果是因为你提供的地址不详,则需要补全;(2)如果是因为女方接到法院通知,但是不来,他父母可以代收。如果经两次法院传票传唤仍不理睬,法院可以采用拘传的强制措施。(3)如果女方出去很久不会来,则可以公告送达,但是需要交公告费用(600至1200元左右,各地收费不同)。
3、如果没有出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所列举的恶性行为,原则上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您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一般可以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