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七类特殊工种的工作,必须从获到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中挑选。这七类工作是:
(一)矿产资源开采、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生产职位的特殊工种;
(二)食品、自来水、电、燃气等供应与服务职位的特殊工种;
(三)交通运输与保障、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职位的特殊工种;
(四)公共安全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保障职位的特殊工种;
(五)特种装备制造、操作与维修职位的特殊工种;
(六)人身健康服务职位的特殊工种;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限定的其他牵涉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