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到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违法行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公安机关:
(一)导致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通常功效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效障碍,或者丧命的
(二)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限定准则的卫生手续、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违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违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隶属本条限定的“未获到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违法行医”:
(一)未获到或者以违法手段获到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获到《医疗组织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组织的
(三)被依法注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获到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