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应根据当事人所述“医”保的类型而定,在当事人是指新乡村(城镇、社区)“医”保的前提下,是不能够的:
1、新乡村(城镇、社区)的合作“医“疗以家庭为单位,在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汇总参保人员及资料后;
2、由村(居)委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如:会计等)负责报送到上一级(镇、街、区)社保部门的负责人负,统一参保。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 参保范围和筹资水准:
(三)参保范围。不隶属城镇工人基本医疗保险规则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五)交费和补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交费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贴。参保居民按限定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有要求的用人单位能够对工人亲属参保交费予以补贴。国家对个人交费和单位补贴资本制定税收鼓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