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接到开发商入住通知而没有办理入住手续的物业费应当以入住通知的日期计算全额缴纳。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入住前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支付,业主入住后物业费由业主支付,没有有物业费按照比例部分减免的规定。
物权法规定,业主不能以放弃权利而规避应当承担的义务,物业费是物业公司的公共服务费,业主不入住物业服务并没有停止,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成本不会减少多少,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业主不把拖欠的物业费交清是拿不到房屋钥匙的。
一些地区的物价局根据价格法有空置房部分物业费减免的规定,业主可以咨询当地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