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支付宝及微信的运营公司无疑属于法律规定的“相关单位”,作为被执行人财产的保管单位,当法院因办案需要,履行合法手续后,它们必须予以配合法院的查询、冻结、划扣等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