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纪时累计交费不够15年的,能够延长交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申请转进户籍所在地新型乡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限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累计交费不够15年(含按限定延长交费),且未转进新型乡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能够书面申请终止工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进新型乡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工人基本养老保险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工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