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辞退福利的精算数据,建议由被审计单位聘请专业精算师进行精算,审计项目组对精算方法及参数的可靠性进行复核。每年新增内退人员发生的辞退福利现值应计入发生当年的损益。
2、关于辞退福利折现率的确定,财政部在《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09〕16号)中有如下表述:“企业发生的辞退福利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处理。辞退工作在1年内完成但付款时间超过1年的,应当选择同期限国债利率作为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不存在与辞退福利支付期相匹配国债利率的,应当以短于辞退福利支付期限的国债利率为基础,并根据国债收益率曲线采用外推法估计超出期限部分的利率,合理确定折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