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为了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国家法规明文规定在女性怀孕、生产、哺乳期期间单位不得擅自单方面的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降低工资也是不允许的。若是单位强制性的要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孩子满周岁之日,且照常支付工资。
2、有单位在女性职工生产、哺乳期间违法辞退职工的,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经济补偿金,而且单位应支付女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的两倍工资。单位支付的经济赔偿金,是按照职工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赔偿的,职工工作每满一年可多领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六个月以上却没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就只赔偿半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