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 小区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要看物业合同和物业服务手册等文件中,是否有明确约定物业负责小区的安全,保障住户的财产安全,如果有,则物业应付全部赔偿责任。 如物业合同中无以上明确约定,就要看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管理义务,管理措施是否得当,是否有管理上的纰漏导致了盗窃事件的发生,如果有,则物业公司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那具体多大比例,就要看证据有多充分了。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就本案而言,以下几种情况,物业是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1、业主有证据证明,小偷从物业保安的岗位上经过,报案未尽到盘查检查义务。或者业主能证明物业管理人员没有尽职尽责,经常脱岗托管。
2、因为摄像头损坏,已经有业主找过物业,或者物业明知已经损坏,物业没有及时修复。
3、有证据表明,小区保安或其他管理人员有发现和制止小偷的机会而没有尽责。
4、物业在某些场合宣传过,本小区物业可以杜绝财产被盗。 建议当事人应主要从双方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和物业公司在履行义务中是否存在过错两方面确定物业公司是否应当对业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