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房屋产权证明兹有我辖区居民/单位员工姓名等信息
解析:
证明的范本包括:房屋产权证明兹有我辖区居民/单位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在以下地址:省市/县旗/区/村/居委会/栋
(无具体门牌号,房屋坐落于东邻邻、西邻、北邻)拥有房屋一套,产权属于所有,面积为㎡。
特此证明。
证明机构名称:证明机构联系电话:经办人:证明机构日期:
(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