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报告:职工伤亡事故发生后(包括职业病初次诊断后),企业应当及时救治。对符合工伤范围的,企业应当立即填报《无锡市市区企业职工工伤事故快报》,用传真、邮寄、直接报送或其他快速办法向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二)工伤认定:职工伤亡事故发生后,要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并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15日之内(特殊情况不超过30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无锡市市区、企业职工工伤快报》复印件;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受伤职工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无锡市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报书》(一式三份);
5、如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范围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文书性证明材料;上下班路线图,企业作息时间规定,考勤表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企业工伤报告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30天),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