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是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限定: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够以从宽的除外。
(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办案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能够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通常不应超出4年;
(2)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能够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通常不应超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