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另外,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出售这类共有房产,需要共有人都同意才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购房合同,一般是无效的。
2、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3、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并到房地产交易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说明】
阳江城区房产交易办公点:江城区漠江路139号(南方电网对面);
阳东区房产交易办公点:东城镇湖滨西路10号;
阳春市房产交易办公点:春城镇阳春大道人防大厦4楼;
阳西县房产交易办公点:县城兴华路行政服务大厅二楼;
【二】
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有些房产的性质比较特殊,在出售时,需要征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此外,注意以下事项: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说明】如旧三中后面的阳江邮电宿舍,转让需原单位同意。
【三】
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说明】如果有私搭私建,在过户实地测绘环节有可能带来麻烦,造成最终过户不了!
【四】
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买房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的土地,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房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房人来说,如果还按照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就有点不划算。
【说明】
1、如果房产证内的土地期限过短,银行按揭贷款时就会受影响,比如你申请的货款年限不够,也许批不了你所需要的年限。
2、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商品房目前在阳江还不能正常过户或补交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