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 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
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开发商在 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 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 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1、在二手房买卖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 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 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 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 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 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