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资是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或作业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实行计件工资的,根据现有的证据无法查明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定额,通过劳动者的月工资数额、工作时间和法定加班倍数折算出的月标准工时工资数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视为劳动者在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工资具有加班费性质,认定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中已包含了加班费。
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