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要求如下:
1、买下、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时已解决商业性个人住房借贷(以下简称“商业借贷”)且符合住房公积金借贷要求的借债人,在偿还借贷期间可转办住房公积金借贷。
2、申请转住房公积金借贷须符合上述各项限定要求外,还需同时具有以下要求:
(1)申请人须为商业性个人住房借贷的借债人。
(2)申请人无没还完的住房公积金借贷。
(3)申请人的商业借贷没还完且必须还钱正常、无逾期记录及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限定的不良信用记录。
3、转贷额度(1)借贷金额不高于申请转贷时商业借贷现值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转贷后不能形成重建借贷。(2)借贷金额不超出按现行住房公积金借贷政策限定的最高限额。
4、申请手续(1)转贷申请人及其另一半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2)商业借贷借债合同、商业借贷买下住房的合同或买下(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规划部门准许建造(翻建、大修)证明文件。(3)商业借贷银行提供的商业借贷余额证明及申请转贷日前的还贷记录。
(4)抵(质)押等保证的相关手续。
(5)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手续。以上申请手续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第3项留存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