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社保转出及社保卡余额怎么处理?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转移填写的“行政区划代码”可向武汉市人社局东湖分局确认,办公地址:高新大道777号,联系方式:。根据《湖北省流动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14]42号)规定,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随其职工医保关系同步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可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也可经本人申请由原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余额支付给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出市外且个人帐户无法转移的,可以申请办理个人帐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由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由本人或合法继承人)携带以下资料向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1、填写完整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申报表》;
2、收款人与终止医疗保险人员关系证明资料(参保单位及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须核定继承人(收款人)身份、继承人(收款人)与终止医疗保险人员关系;
3、终止医疗保险人员调出市外的资料;
4、收款人银行帐号资料复印件(收款人需在汉口银行开设帐户);使用社会保障卡金融帐户(汉口银行)的,则必须到银行柜台开卡激活该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