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1、缺席开庭,
第一次,基本会判决不准离婚。
2、第一次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再次离婚,仍不出庭,缺席开庭,一般都会判决离婚。
3、如果是为了拖时间,建议
第二次开庭时去开庭,这样可以争取自己的权益,而且第二次不去开庭基本没什么意义了。
4、如果找不到人,一般都会公告法律文书,公告期60天,所有文书都要公告送达。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