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收养子女,只有通过法定的程序,收养关系才能成立,才受法律保护收养登记的步骤如下:
1、收养人的申请书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2、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②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③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3、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登记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