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没有保释制度,只有取保候审制度。
二、60岁以上的犯罪嫌疑人不是获得取保候审的必备条件,还需要根据其它情形综合评判其是否适用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