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取保候审期限已达一年之久且警方邀请前往签署相关文件,这通常意味着取保候审即将解除。当案件审理机构宣布解除了取保候审状态后,他们将会着手起草一份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被取保候审人也必须亲笔签名确认收到此通知,以便明确其知晓并接受该通知内容的事实。
然而,无论被取保候审人是否愿意在通知书上签字,都不会对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的法律有效性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