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审认为罪名不成立,作出无罪判决的,由二审负责释放在押人,不需要派出所签名盖章放人。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已经进入审理程序后,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无罪的,会直接决定立即释放,由到办理释放手续。
3、只有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如果需要释放犯罪嫌疑人的,才需要由公安机关出具释放通知书,据以释放在押人员。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二百四十九条
第一审人民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