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务员在外兼职领取报酬是违反法律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务员是指公务员在担任本职工作外,还兼任其他职务工作的情形。如前所述,由于公务员违背了一人一职的原则,因此,《公务员法》第42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报酬。”禁止公务员,是多数实行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国家的共同规定(如德国《公务员法》第65条规定,政府不得批准下列工作:的种类和范围需要占用公务员大量精力,以至妨碍了公务员正常履行公务;会与公务员的义务发生矛盾;从事的工作是公务员所属的处理或将会处理的事务;会影响到公务员的公正性或不偏不倚;会严重限制将来对公务员的任用;会损害公共行政管理的形象等等),但这些规定一般并不禁止公务员从事学术性、公益性的,但严格禁止公务员在营利性组织中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