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我们要知道,在刑事案件中,在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地情况下,有可能会被判决无罪。在诉讼程序进行的过程中,我认为以下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
①被告并非该案的犯罪行为人。如果被告从未实施的行为,则不可能成为有罪之人,也不可能承担刑事处罚;
②被告的行为是基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而为。如果被告在主观上有防卫的想法,且其行为并未超过必要限度,或是在特殊正当防卫下实施的行为,则不为罪;在紧急情况下,被告为了保障自身、社会和他人的利益所为的行为,且在合理限度内的,也不应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③证据搜集过程不合法,应被排除,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如果认定被告有罪的证据都是在或非法采集下得到的,则应依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予以排除,并不得作为本案定罪的依据。在排除后,如果剩余的证据无法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无法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则按照疑罪从无的规则,也可以做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