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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后个别清偿的条件是什么

帮助5人 4.3w浏览 匿名 2020-09-01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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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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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关于破产清算后个别清偿的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破产清算后个别清偿的条件是什么?
    个别清偿需具备以下要件:须是债务人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对实际存在的债务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实施的清偿。
    因此,以下情形不构成个别清偿:
    (1)债务人的担保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实施的清偿(此为合法清偿);
    (2)债务人对虚假债务实施的清偿(此为破产法第33条禁止的行为,依照第34条和第128条处理);
    (3)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实施的清偿(此为破产法第32条禁止的行为,依照第34条和128条处理)。
    个别清偿的撤销条件
    个别清偿的撤销条件,必须是债务人同时面对多个债权人。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行为。就不属于个别清偿。债务人进行个别清偿,损害的是其他多数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为了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债务人的个别清偿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但是,如果个别清偿可以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则不在此限。由于个别清偿只是针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通常情况下会减少债务人财产,损害其他多数债权人的利益。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产生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结果,如债务人以某一价格受让股票后,于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按此价格支付了价款,但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该股票的市场价格有较大提高,使债务人财产收益的,就不应当撤销。
    什么情况系可以行使破产撤销权?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A、无偿转让财产的;
    B、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人民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的交易的,买卖双方应当依法返还从对方获取的财产或者价款。因撤销该交易,对于债务人应返还受让人已支付价款所产生的债务,受让人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D、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规定情形(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的除外。
    E、放弃债权的。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全文
    9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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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后个别清偿的条件是什么?
个别清偿需具备以下要件:须是债务人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对实际存在的债务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实施的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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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受贿罪中数额特别巨大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中,对受贿罪的量刑有明确的规定。
以下是不同受贿金额对应的犯罪等级以及具体标准:
一、受贿金额在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者,认定为受贿罪中的“数额较大”;
二、受贿金额在二十万元至三百万元之间者,认定为受贿罪中的“数额巨大”;
三、受贿金额超过三百万元者,则被认定为受贿罪中的“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附条件不起诉适用于抢劫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有人触犯抢劫罪行,因其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产生的危害较小,不能被视为犯罪行为,那么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抢劫罪作为侵犯财产权中危害性最为严重、性质最恶劣的犯罪类型之一。
通常情况下,只要个人以非法获取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威逼利诱或采用其他方式,强制性地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都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性,构成了抢劫犯罪。
然而在本次讨论中,我们并未涉及到任何关于抢劫的数额及情节的限制性规定。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对社会产生的危害也相对较小,则不能被视为构成抢劫罪。
例如,青少年可能会因为好奇或恶作剧而实施抢劫行为,但他们的行为往往具有一定的节制性,且所获取的财物数量极为有限,比如仅仅是要求对方交付少量财物,或是抢夺少量食物等。
由于这些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对社会产生的危害也相对较小,因此它们只能被视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尚未达到构成抢劫罪的程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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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有哪些区别
1、破产清算应依据破产法的程序进行,而非破产清算则以公司法的程序进行。2、破产清算是由于公司资不抵债导致公司解散而进行的清算,而非破产清算则是除公司分立、合并、破产等原因以外的情形导致公司解散而为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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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涉嫌故意伤害罪三要件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客体要件。
该罪名所侵犯的法益是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利,所以,若行为人只是出于自伤目的伤害自身身体,那么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二)客观要件。
首先,行为人须实施了对他人身体权益有所侵犯的行为;
其次,该种侵犯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在法律未予许可的情况下进行的;
最后,此种违法行为必须已经给他人的人身健康带来了一定程度之上的损害,方有可能构成本罪的完整形态。
(三)主观要件。
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其行为将会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并且对此抱持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四)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的自然人,只要符合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便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年满14周岁但尚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而言,如果其存在故意伤害他人至重伤甚至死亡的行为,则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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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盈利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挪用公款盈利的认定标准上,通常系指在从事将资金存入银行或参与集资活动以购买股票、国债等金融产品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违规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挪用公款罪中,数额达到较大规模,且将其归为个人所有并用于商业营利性活动的情况,具体涵盖了将资金存入银行、参与集资行为、购买股票以及购置国债等多种详细类别。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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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清算程序不同。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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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破瓷属不属于敲诈勒索罪
[律师回复] 解析:
并非我们常说的“敲诈勒索”之范畴。
在此,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概念——碰瓷,其通常是指违法或犯罪分子为了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愿望,故意制造自己在事故中所受的伤害,并以此为依据,诱骗受害者相信和接受这个虚假的现实,进而诱导受害者自愿交付财产的违法或者犯罪行为。
与此相对照,诈骗则是指违法或犯罪分子意图非法占有他人财产,通过虚假陈述或者恶意捏造事实来获取受害者对其的信任,从而骗取受害者财产的违法或犯罪行为。
至于敲诈勒索,它是指违法或犯罪分子意图非法占有他人财产,通过对受害者施加精神上的压力进行威胁,这种威胁往往是非暴力性质的,并且常常涉及到当事人的个人隐私,通过这种手段强迫受害者妥协,从而达到敲诈勒索受害者财产的违法或犯罪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碰瓷更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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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3、适用清算的程序不同。正常清算适用一般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清算程序。4、适用的法律不同。正常清算适用公司法,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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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有投资关系固定资产转让注意哪些法律条款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出售固定资产之际,应该根据其销售金额来计算并交纳相应的营业税;
而对于销售设备的情况,则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其销售额为基础进行增值税的缴纳。
2.关于上述交易事项的财务处理流程如下:
(1)当涉及到出售、报废及毁损等情形下的固定资产转移至清理阶段时,必须执行以下操作:
首先,记录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化为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其次,记录已经计提的折旧费用以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将其分别计入累计折旧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中;
最后,将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从固定资产科目中转出。
(2)在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清理费等,应当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记录,同时将其记入银行存款科目。
(3)在计算并缴纳相关税金时,企业需要特别注意销售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情况,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应按照其销售额计算并交纳营业税;
而对于销售设备的情况,则需缴纳增值税。
此时,应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两个科目中。
(4)在回收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以及变价收入等款项时,应将其分别记入银行存款与原材料等科目,同时将其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5)若有保险公司或过失人提出赔偿要求,应将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将其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6)在固定资产清理完成之后,若出现净收益,应将其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或者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属于生产经营期间)两个科目中;
反之,若出现净损失,应将其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或者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者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因正常原因导致的损失)三个科目中,同时将其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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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和清算的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2清算程序不同。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虽有这样那样的区别,但在一定条件下,二者可以进行转化《公司法》188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解散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发现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无法通过协商机制解决的,应将清算程序转为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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