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双方均有承租权的情况根据相关婚姻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果存在下述情况,双方均有权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二、婚前承租方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配?如果婚前承租的单位的房子,就享受到了政策的优惠,和工龄、职务紧密挂钩。因此,一方婚前承租,婚后购买的房屋,离婚房产分割,一般人是很难确定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分两种情况来说:
(一)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一方婚前承租的房屋,尽管该房屋是所在单位出租给其个人居住,个人享有相应的福利性待遇,但其只享有债权和该房屋在出卖时的优先购买权,不享有房屋所有权。通过婚后共同财产购买该房屋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子归双方共同所有。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该房屋仍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有明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或婚后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由于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由夫或妻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或婚后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通常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公有住房的出售价格中包含了夫妻双方的工龄折扣等福利待遇,所以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由一方婚前承租房屋的权属认定问题,掺杂的情况比较多,政策性强。此时,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并不是特别的确定。因此,在实际生活中,一方以房产证上登记人是自己为由,主张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需举证证明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或者是以其个人财产购买,或者双方有明确约定属于其个人所有,否则,应认定为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
三、判决公房分割原则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房屋使用权是夫妻共有的权益,离婚时一般是先协商的,如果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则一般根据下列原则来判决由哪方承租:
(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同时,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因此,一方婚前承租,婚后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别是涉及到文章所说的,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离婚如何分割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具体如何分割还需要结合法官对此房产的判断。因此,在涉及到婚前承租,婚后购买,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时,还是需要请一个专业人士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还可以帮你收集相关的证据,使自己不至于处于弱势,损害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