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目前,我市市、县区均成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各乡镇政府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站,各行政村有代办员,专门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事宜,可直接到市、县区、乡镇的农保经办机构咨询。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范围:
1、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一般为农村户口的公民。包括乡镇(村)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职工、乡镇招聘的职工干部、民办教师、乡村医务人员、失去土地的农民、农转非的人员、外出务工的农民、自谋职业者、计划生育的家庭均应参加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公民,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和集体补助的多少,自愿选择三种方式缴纳:
(1)低保方式。即分别按每月
10、1
5、20、2
5、30、35元多个档次选择一种,多交不限,按月、季或年度连续缴纳;
(2)基本保障方式。即本着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时,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原则,依不同年龄,选择一种缴费标准,按月、季或年度连续缴纳;
(3)趸交方式。即分别在1000、1200、1400、1600、1800、元多个档次中人选一种,一次性或多次缴纳。
办理流程
一、参保范围具有本地农村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二、所需证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二份。
3、4张1寸免冠照(60周岁以上人员6张)。
三、办理方法
到户口所在村委会填写《登记表》4份,《户籍表》2份,贴相片,并由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1659周岁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1001000)缴费,由村街经办人员开具收据并填写《缴费明细表》。60周岁以上人员不需缴费,填写《待遇申领表》2份,提交存折复印件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