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在许多人认为把钱存银行不如买房,因为房租可比银行利息高多了,所以导致租房市场也越来越旺。在租赁关系当中我们理所应该的把租客的位置是处于劣势的,但每一件事物都是相对的,生活当中经常会遇到的就是租户拖欠房租,而业主没有办法。那么,不交租金又不搬走可否直接换锁呢?
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书面下达通知,限期搬家或交纳房租。如果还不交也不搬家,那么你可以换锁。至于里面的东西,由于你已经通知对方了,那么可以作为房租抵押,不给他。除非他给房租,否则你可以变卖房屋里的东西,然后扣下房租部分,多出的部分还给他,如果不够,你仍然可以到。没有一个月的期限规定,你可以给对方合理的期限搬家或给钱,时间是你定的,只要不是明天或当天,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就可以了。你要是觉得不放心,怕自己以后担责任,就直接到告他,他所谓的理由一点也不成立。由调解或判决、执行,你可以省很多事,但要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