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日加班,如果没有经过员工的同意则不能算员工旷工。
1、星期六、日加班应该按照平时工资的2倍进行计算。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2、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