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如何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如土地容积率为0.6,那么应当将土地使用权价值全部并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如果容积率小于0.5,那么则应当按照建筑面积的双倍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计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