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方案则限定:截至2008年12月31日,凡工作年限满30年的;或男年满55岁女年满50岁(女工人年满45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和流程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准许后,可解决提前退休手续。个别接近上述年纪,且工作年限满20年,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由不能坚决正常工作的,经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准许可解决提前退休手续。 仍未能安置的要怎样办这部分则由自组织编制部门准许实施分类改革之日起,在3年过渡期内,由主管部门在系统内超编安排工作,编制缺口通过自然内退等方式逐步消化。公益三类和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或转公司单位,原任职在编人员由改革后的单位全部接收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