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去仲裁需要带以下材料:1、仲裁申请书;2、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携带原件供核对;3、授权委托书;4、身份证明文件;5、证据材料;6、当事人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根据《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