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2、公司旷工的处理规定,涉及扣工资的,需要明确写入规章制度,并且获得工会通过。否则无权扣除员工工资。
3、同时本案中你们旷工一天扣除半个月工资明显属于违法行为。
4、公司应每月及时足额支付你的劳动报酬,公司无故扣工资是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5、你可以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6、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