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属于服务合同纠纷。
1.您与与对方签订的服务合同是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地基础之上签订的,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对方卷款跑了,构成对合同的根本违约。
2.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而对方卷款跑了,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您可以解除该服务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要求其将学费退还给您。此外您可要求对方赔偿您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3.证据问题:可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您所说的交费收据、学员卡都可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