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您咨询的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问题,您与卖方之间存在真实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根据您的描述,现在对方明确拒绝履行过户义务,属于严重违约,您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对方拒绝继续履行的,您不能强制对方履行,只能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对方不想过户,该房屋就还是对方的所有物,对方不想处分的,任何人都不能强制处分,只能向其追讨违约金及其他损害赔偿。
2.对方不想出卖房屋,您只能要求赔偿,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您可以向其主张违约金赔偿,另外因为对方不卖房导致您的其他损失,也有权向对方主张,比如您因为另寻卖家支出的成本费用(包括交通费等等)。对方拒绝赔偿的,您可以向,要求赔偿,如果您觉得违约金过低,您也可以要求适当提高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