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能认定意思表示一致了.当然如果对方认可的话。事实上不是这样.字后来写在公章上就会产生歧异公章没盖在字上认定是有效的,不光要看合同条款.先有盖章,拿么你就得还钱了。忽视了事实存在,然后才是签字或盖章确认,只看到合同的表面理论。楼上的回答显然是错误的,要看对方是否认可,则认定有效。比如说.合同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如果先签名后写字有效的话,也要审查合同的事实要件,法官必须审查前面得事实,有人拿着一张有你本人签名或盖章的白纸,后有文字内容,至于是否有效。这种情况违反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和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然后再上面打印上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