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遇到欠薪时可采取的正常维权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商量: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人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无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人方提议商量要求被拖延薪水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人方提议集体商量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出于两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与雇主谈谈心。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置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能够向法院提诉讼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借口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人或仲裁庭具体执行,也可提请诉讼。经济困难的讨薪者能够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减少仲裁与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