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晚育的夫妻,男方可以享受晚育护理假。不同地区可休的天数和享受规则都略有不同,从3天到15天不等。
此处列举北京、上海和广州的:上海: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北京: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法律上对孩子父亲的所谓“陪产假”是没有规定的,只能休晚育奖励假30天。但是男方如果休了晚育奖励假,女方就不能再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