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试用期怀孕了如何应对
1、如实告知老板强行辞退的法律风险及赔偿责任,劝说老板和平解决。
根据案例描述,老板之所以觉得很生气,很可能是老板觉得该员工刻意隐瞒了怀孕事实,以便顺利渡过试用期的做法,觉得有损自己权威。基于此,HR部门应该向老板说明,该员工在这件事情处理方式上确实存在问题,然后说明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打印相关法律文本)及如强行辞退企业应承担的后果及赔偿责任,建议老板应和平解决,不能强行辞退,并拿出具体的处理方案,征得老板的同意。
2、积极与员工沟通,调离至合适岗位留用,妥善安排。
评估该员工任职岗位是否会因怀孕受到影响,然后与该员工面对面沟通,但要注意沟通技巧。首先,告知其怀孕应该是一件喜事,不应该刻意隐瞒,公司是不会因为怀孕而辞退任何职工的(么说目的是打消其戒备心理,以便进一步做工作),但是你这次却故意隐瞒导致老板知道后反而有些生气,不过你放心,老板那边我们已经做好工作了。公司也是考虑到你目前怀孕,工作压力如果过大可能会对胎儿不好,经过公司研究决定将你调至某某岗位,工作比现在岗位轻松很多,有利于你安心养胎。该员工本来就故意隐瞒了怀孕,于情于理肯定有点理亏,一般来说都会接受工作调整的。
试用期内怀孕可以被辞退吗
众所周知,国家对于孕期女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就一定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
一,用人单位如有正当理由,可与试用期内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从《合同法》角度来讲,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用工标准,是用人单位购买其劳动力并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基础。同样,劳动法也考虑到双方的充分选择权,规定了试用期这一制度。在试用期内,只要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是“三期”内受保护的特殊职工。
第
二,用人单位与试用期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完全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其怀孕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认为因其怀孕而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又没有相关证据支撑,那就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