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在拆迁的时候借助司法拆迁的程序来进行拆迁,就要满足一下条件:要提交《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和附具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交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和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强制拆迁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而且该申请还必须在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