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工会程序”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履行以上法律规定的通知工会并听取工会意见的程序,我们认为应当属于是违法解除,但是非常遗憾,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并没有得到认同。所以,我的结论是在完善企业管理和操作流程上要严格遵守“工会程序”,但在劳动争议裁审实践中就不要抱太大希望,因为即使提出违法解除的意见,也不会采纳的。当前裁审口径还是重实体、轻程序的。违法解除合同有哪些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有二个:
1、强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
(3)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2、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实际无法继续履行,则可要选择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赔偿金的要求。支付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竞合时,应当支付赔偿金。由于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通知工会,因此要是主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没有通知工会,进而该行为属于违法的话,则一般是无法得到支持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法定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要注意,是在法定的情形下才行。